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具有良好的品行;
3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和任职资格、职业(执业)资格及技能要求;
4.身体健康,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承诺在思茅区服务期不少于5年(含试用期);
6.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1.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(学士及以上学位)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公费师范生优先聘用(研究生学历者要求本科阶段是师范类专业)。
2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本科阶段不属于师范类专业的,根据学业水平、奖惩情况等因素且符合学校岗位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,也可报考相应岗位。